独资企业注册所需的人员配置和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如下:
1.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3.登记机关在十五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四点: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