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时有的重要的注意事项:
1.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
2.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
3.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4.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5.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
6.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
7.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
8.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等;
3.二手房屋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6.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7.合同的变型与转让;
8.附件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交定金,但不作强制性要求,双方协商约定即可。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与是否交付定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