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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2023-10-0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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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合同必备条款明确、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等内容。处理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途径是双方协商和解、第三方调解。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必备条款明确、完备;

  2.需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3.需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工程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处理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途径是哪些

  1.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2.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居中调停,使其在互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的一种途径。

  3.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方式。

  4.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可以转让的,找法网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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