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限制条件有:
1.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双方自愿。
禁止结婚的条件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找法网提醒您,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结婚双方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该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2.审查。结婚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审查,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因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没有领结婚证有孩子不算夫妻,婚姻关系以登记为准。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就是说,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结婚证。只有结婚证(包括《夫妻关系证明书》)才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