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
可以出示房屋产权登记证,证明房子的所有权。
我国法律规定,物权变动效力是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而房屋作为不动产是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
2.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3.实质审查;
4.记载于登记簿;
5.予以核准登记的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6.公告。
房屋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