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时间大约为一年时间。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1.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本协会提供)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附黑白图样1张。
(3)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
(4)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2.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附黑白图样1张。
(3)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注册后有效期是十年。且可以进行续展,续展必须在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若在该期限内,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商标注册人半年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