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的用途有:
1.筹备公司的设立登记,例如租赁办公场所、聘请工作人员;
2.用于维持和支撑公司日常的经营运转;
3.用于扩大公司规模;
4.分配员工工资、发放股东红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
找法网提醒您,成立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股东或合伙人;
2.有认缴或实缴的注册资金;
3.有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章程等;
4.有员工、办公设备等。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