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首付款没有签合同可以退原因如下:
1.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具体来说因购房者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已支付的定金出卖人将不予返还,因出卖人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已收取的定金双倍返还购房者;
3.可以与卖方协商一致后解除购房合同然后退房:
(1)或者出现约定以及法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的,买方也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房后买方应当返还支付的首付;
(2)如果不符合情形的,则买方不可以单方面退房,否则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找法网提醒您,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交首付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注意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
2.确定房屋的使用投资价值;
3.谨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核实清楚房屋本身结构以及配套设施如水、电、物业及燃气;
5.注意房屋产权问题。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