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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申请合适时间在什么时候

2023-12-12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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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财产保全的申请合适时间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五天内作出裁定。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是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的线索等。

  一、财产保全的申请合适时间在什么时候

  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申请财产保全,并且提交申请书,最早甚至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找法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保全对方财产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财产为机动车、房地产等的,应提供相关机关的登记材料;

  4.财产为对方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及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账号等;

  5.其他财产,应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所在地等详细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

  6.申请财产保全时,已存在的保全线索和证明材料应当一次性提供。

财产保全申请

  三、离婚前对方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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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二条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第三条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通知仲裁机构。 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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