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商标的主体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申请撤销商标需要9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其他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为期九个月的审查,并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的且经批准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都有:
1.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而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
3.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人名字、地址等事项,且拒不改正的情况;
4.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