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院受理债务纠纷案件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款纠纷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诉讼。
2.借款未还的证明
原告不仅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最好能够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证明已履行出借义务。另外就需要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只有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张,否则公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
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
4.民事起诉状
如果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头口起诉,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