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约定利息的,应当认定没有利息。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没有约定利息的欠条,在主张还款的时候不能主张利息,即便是主张了利息,法院也会驳回请求。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规范欠条范文写法如下:
1.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身份证上的姓名,条件允许时,应在借据上复制居民身份证号码;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加盖单位公章;
2.金额单位要明确,金额应用中文大写字体,分比要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要明确表达,注意避免歧义。归还日期要明确。如果有利息协议,应该依法写明,如果没有利息协议,如果有违约,也应该写明。如果有担保人有违约,也应该写明担保人;
4.最好注明担保人一种方式。
找法网提醒您,欠条撕了不一定还有效,具体如下:
1.被撕的借条如果是因为债务已经偿还了被撕毁则无效;
2.但是如果债务还没有清偿,则即使借条被撕毁,债权债务关系也没有灭失,借款人仍需要按照约定按时偿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