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再审的期限为:
再审审理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再审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申请书副本。
2.申请书应写明作出原审裁判的人民法院及裁判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及根据、申请再审的内容等。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表示。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请书,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和决定是否再审。
3.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再审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申请有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否则,则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