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贷款诈骗的常用手法是:
1.以提供的银行卡号错误为由冻结贷款资金,要求客户缴纳解冻金方可解冻贷款资金;或者直接要求客户缴纳担保金,实际上客户交钱上去后,平台很可能直接“卷钱跑路”,纵使后面放款下来,客户之前交的费用也不会退还,平台其实是在变相收取“砍头息”。
2.打着开通会员可以让借款顺利通过审批的口号来收取会员费,实际上客户交了钱开通会员后,借款不一定能通过,但会员费却退不回来。
3.以确认还款能力为由要求客户先充一笔钱进平台上绑定的银行卡里,然后才会进行放款。但客户充钱上去后,对方很可能不会放款,还会直接扣取卡里的钱“跑路”。
4.临近还款日期时故意锁还款通道,让客户无法按时还款,从而收取高额罚息。
5.打着“日息低至XX”的幌子将客户骗来贷款,最后却以高息放款。
找法网提醒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网上贷款诈骗的追诉时效是20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