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网上贷款诈骗的套路

2023-10-03 01: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网上贷款诈骗的套路包括虚假贷款诈骗,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名义诈骗等。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等。

  一、网上贷款诈骗的套路

  网络贷款诈骗常见的套路如下:

  1.虚假贷款诈骗,诈骗分子通过网络、短信、电话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以无抵押、低利息、不要求征信、只需提供身份证、当天即可放款等幌子,引诱添加对方的联系方式;

  2.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名义诈骗,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

  3.低价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微商,以加缴关税等理由行骗。

  二、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哪些

  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网上贷款诈骗

  三、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找法网提醒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831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