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购房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商品房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6.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不管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过户条件一般有如下:
1.房主对过户的房产有所有权,进行了房产登记,房产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
2.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房产过户的时间会在3个月左右。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