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家暴可以保留以下证据:
1.经历家暴时报警时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2.证明对方家暴的视听资料;
3.遭遇家暴就医后的验伤报告。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家暴报案后可以撤案,刑事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一般是涉及家庭、婚姻方面的案件。所以家暴致轻伤,立案是可以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