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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东如何通过何种方法实现退出

2023-08-3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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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代持股东实现退出的方法是隐名股东显名化,办理股权向外转让的程序。私下签的股份代持协议有效,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可。

  一、代持股东如何通过何种方法实现退出

  代持股东退出的方法是,隐名股东显名化,需要经过股权向外转让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是无权转让股权的,否则属于无权处分。名义股东会被记载于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私下签的股份代持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的股份代持协议有效。找法网提醒您,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私下签署的协议无效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代持股东

  三、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

  代持股隐名投资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

  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

  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质押股权

  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股权转让,实际投资者只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名义股东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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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东要怎么样退出
公司股东的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受让人是公司股东的,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实现股东退出的本质是公司回购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股份,必须符合规定的有关条件; 4、解散公司; 5、破产清算退出。 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清算责任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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