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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具体内容在民法典中如何规定

2024-06-1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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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揽合同的具体内容在民法典中的规定是民法典第770条和第771条,即规定了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需要注意的是,承揽人的义务有妥善保管物品的义务、对承揽的工作进行保密等。

  一、承揽合同的具体内容在民法典中如何规定

  承揽合同的具体内容在民法典中是如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承揽合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

  3.及时检验、妥善保管、正当使用定做人提供的材料或物品。

  4.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做方的检验。

  5.发现定做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做人。

  6.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定做人必要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工作适合定做人的要求。

  7.对承揽的工作保密。

  8.保证工作成果无瑕疵,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保证修复、退换有瑕疵的工作成果,但因定做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承揽合同

  三、承揽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承揽合同的特征是: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3.定作物具有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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