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患病,请病假的,用人单位请病假进行医疗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
2.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一定的比例支付。例如,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支付标准如下:
(1)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2)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
(3)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
(4)已满六年不满八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
(5)已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
请病假若具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且符合请假程序的,公司不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职工符合条件请病假的,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病假一天需要提供的证明是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职工应出具该证明材料,并依法向单位提交请假条,经单位的负责人审批通过的,就可以休病假。如果暂时无疾病诊断证明的,可以申请事后再补。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