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假释考验期限的期限

2023-11-14 00: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假释考验期限的期限,对于案件是否能适用假释,以及假释的考验期长短应当是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罪名而定。假释要满足的条件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已经实际执行一半以上刑罚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且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刑罚且表现良好无再犯罪的危险等。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假释考验期限的期限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假释需要以下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已实际执行一半以上刑罚的;

  2.被判处无期徒刑,且已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刑罚,表现良好、无再犯危险的;

  3.特殊情况下,最高院在核准假释的;

  4.累犯或因重大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的,不得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假释考验期限

  三、假释期间再犯罪构成累犯吗

  假释期间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没有判处刑罚,应当撤销假释,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需要和新犯的罪实行数罪并罚,此种情况是不构成累犯的。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663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