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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限有多久

2023-08-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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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限为两年。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单等。申请强制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一、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限有多久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法律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强制执行申请

  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费由哪方承担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一般来说案件执行的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执行费用,此类费用不予缓交和减免。已经交纳的实际执行费用金额计入执行标的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执行完毕后计入被告债务之中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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