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行为类型包括: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多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扒窃;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以及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等。
1.立案:发现盗窃行为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对立案的案件,制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盗窃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