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为承诺人应当受到约束。因为这个行为是对第三人有益的,而且是承诺人自愿做出的承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效,但是承诺书中不得规定第三人的责任义务。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单方承诺书不是完整的合同,只是合同中的一个阶段。单方承诺用法律术语可解释为一种要约行为,也可解释为承诺行为,这都是合同成立的一个阶段,如果只有要约或只有承诺,都不构成完整的合同。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方允诺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当然,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撤销允诺。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