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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主观故意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3-11-1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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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绑架罪主观故意的构成要件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等。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等。

  一、绑架罪主观故意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绑架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指犯罪分子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

  绑架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二、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何种

  找法网提醒,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别如下: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绑架罪主观故意

  三、绑架罪构成结果加重犯吗

  绑架罪可以构成结果加重犯。实施绑架行为,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加重犯,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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