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什么

2023-11-01 22: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婚姻无效的事由是行为人存在重婚、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等;婚姻可撤销是指行为人是受胁迫而结婚的,或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一、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什么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

  1.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2.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受胁迫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无效纠纷怎么管辖

  婚姻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无效可撤销

  三、婚姻无效追诉期限是多久

  婚姻无效追诉期限一般不受到时间的限制。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831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