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规定: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能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费;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主要有: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公会和劳动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3.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找法网提醒您,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