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财产公证需要以下手续: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要的手续有双方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及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双方确认无误的,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领取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转移夫妻财产处理方式是到法院起诉。老公转移财产婚的对于该部分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其少分或者不分。发现这种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