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如下: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4.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找法网提醒,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
4.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如公告的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