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变更流程详解:
1.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变更专利权人;
2.涉及变更的当事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变更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变更证明,并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如下:
1.独占实施权;
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是指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
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者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专利权;
7.专利权人也有权质押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专利的原则有: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