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届满租户不搬出如下办: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搬离出租人可以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时交还房屋,承租人拒不接受的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一起送达或者公证送达,承租人仍不搬出的可以提出侵权之诉,要求其返还房屋。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有效合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办理租赁合同的流程如下:双方签订租赁时,出租方必须出具书面合同,双方就租赁物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房屋交接时,对照签订的租房检查房屋的各项设备是否完善,如果发现出租者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租房者可以提出异议,提前终止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便可成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