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赠与合同应该在如下地点公证:
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的效力期限并没有时间限制,赠与合同在未被撤销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都是有效的,但赠与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