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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后再次撤回

2023-11-0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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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后再次撤回的。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是在法定的期限内;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等。

  一、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后再次撤回

  强制执行可以撤回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回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回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申请强制执行后

  三、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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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强制执行法官让我撤回案件可以再次申请吗?
申请强制执行撤回后,能再申请,但是申请时效期限已过的除外。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的申请时效是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当事人既不申请复议或起诉,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就能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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