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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所需备齐哪些资料

2023-10-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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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鉴定所需备齐的资料包括工伤鉴定申请表,受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一、工伤鉴定所需备齐哪些资料

  劳动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二、劳动伤残鉴定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工伤鉴定

  三、进行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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