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伤者的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等。
交警主持调解,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给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将赔偿款直接转给伤者。或者双方依据调解内容到交警队出具调解书也可以;双方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要求一方赔偿起诉后法院一般对交通事故也先主张调解达成一致的再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找法网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