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中死亡人员尸体的流程为:
勘查现场,火化尸体,再处理善后。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一般根据具体情节进行量刑,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具有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如造成多人死亡等可能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且若因为逃逸造成伤者死亡的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