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因此男方出轨,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男方不必然就少分,甚至不分,女方不必然就多分,甚至全分。
找法网提醒您,这要看出轨的程度,是不是达到了民法典所规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一般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同居具有一定的持续期间。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开房,不宜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出轨算过错方,但是出轨不一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如果一方有出轨的情形,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会向无过错方倾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性行为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实践中可以引导其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5.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6.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条件许可时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7.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8.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9.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