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的方法:
1.保存好财产的权利证明,比如购买合同之类的;
2.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
3.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尽量不使用婚前财产来支付,统一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
离婚时如果有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直接申请保全。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是无权进行分割的。找法网提醒您,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