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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3-10-23 20:10
导读: 离婚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方式有关于抚养权的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是关于抚养费的由父母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认。

  一、离婚后如何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使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的方式:

  1.关于抚养权问题,由父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关于抚养费问题,由父母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实际情况、父母经济能力等方面予以确认;

  3.其他使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的其他方式。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法律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法律程序需要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离婚后子女

  三、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流程

  离婚财产公证流程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文本等材料,共同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材料并告知双方相关法律权利与义务和法律后果,最后由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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