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有如下几点
1.标题:写明《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
2.申请人的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这些是必要信息。其他还可以写上申请人的性别、年龄、民族等。
3.被申请人的信息,参照申请人的信息。
4.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的具体请求。
5.事实和理由;包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以及双方存在纠纷的事实,并写明仲裁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6.申请人签名、日期。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明显不公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签了协议不可以反悔。劳动仲裁调解书系仲裁委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依法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并且是在合法且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调解达成协议,仲裁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仲裁调解书即生效。不能再反悔。法律规定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