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书,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大家在签订协议书的时候也要看清和写明协议书的基本内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和解协议不可以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和解协议签订后一般还可以起诉,如果双方是私自签订的协议,这个时候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随时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一般来说,还是可以起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找法网提醒您,和解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双方债务纠纷的情况、金额;
2.债务人承认的债务事实;
3.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期限与金额;
4.债务支付的优惠;
5.延迟付款的后果;
6.双方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