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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税的报税时间是什么

2023-11-19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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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税和土地税的报税时间是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期申报,上半年的申报时间是三月一日到十五日,下半年的申报时间是九月一日到十五日。现在也可以在每年上半年的申报时间内一次性申报全年应纳的房产税与土地税。

  一、房产税和土地税的报税时间是什么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找法网提醒您,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找法网提醒您,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二、房产税土地税减免的范围有哪些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发展农、林、牧、渔业生产和鼓励整治土地,改造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至10年,具体免税期限由各地自定。

  为体现国家产业倾斜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国家对核能、电力、煤炭等能源开发用地,民航、港口、铁路等交通设施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特点,划分了征免税界限,给予了政策性减免照顾。除上述免税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因难,需要定期减免税的,由省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批,或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房产税和土地税

  三、土地税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税率:

  (1)从价计税:1.2%

  (2)从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2.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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