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仲裁请求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一年内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起诉后,要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会视为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法院开庭审理后,会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将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法院即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