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如下:
1.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冒用信用卡:犯罪者拾到遗落的钱包,利用钱包里的他人身份证和信用卡进行消费;
3.恶意透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透支,或有能力但拒不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判几年刑,需要根据诈骗数额进行确定。分别是: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诈骗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