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具体规定是长期有效。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有:
1.一般决议,需经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决议的内容和程序合法,符合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4.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外的其他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