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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

2023-07-1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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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方抢注商标的应对方法是当事人可以与抢注行为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无效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对方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

  对于对方抢注商标的处理方式是:

  1.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其他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有多少年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商标权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可以通过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方式使商标专用权得以延续。

抢注商标

  三、商标注册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3.使用在先原则

  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4.商标注册原则原则使用顺序

  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一共四项: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单一性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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