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条件下可以避免被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起诉状写明如下内容:
1.标题。写诉状的名称,应标明“刑事起诉状”。
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请求事项。主要写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因请求事项相当于案由,所以写时包括对被告人犯罪的罪名,应写得具体、明确、简短、符合法律规定。
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刑事诉状的主体部分,亦可谓之诉状正文,要充分地、详细地摆事实、讲道理,把关键性情况和有力的根据说明白。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情节和结果等。要列举出能够证实被告人犯罪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以及所交验的具体证物等,同时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理由部分,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和罪名加以分析认定。
5.结尾。写明刑事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并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刑事案件起诉书不可以给家属看。
找法网提醒您,一般来说是刑事案件的起诉书的副本要在开庭之前十天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就是如果亲属是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将刑事起诉书送达给辩护人即亲属,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是送达家属的。如果亲属不是辩护人的,那么亲属可以找被告人或者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