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不是必须经过公证的。
如果婚前协议没有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公证过的婚前协议往往具备较高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婚前协议中的内容没有争议,也可以不必公证。当然,如果是出现下列两种情况,建议公证,可以避免之后不必要的纠缠和麻烦。
找法网提醒您,婚前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
3.缔约时间及地点、违约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添加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协议进行公证的方式如下:
1.签订好婚前协议;
2.双方携带个人身份证、婚前协议等材料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核材料;
4.符合公证要求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