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等。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包括如下: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的原则;自愿原则;限定继承的原则;和清偿债务、税款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