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务划分如下:
1.夫妻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由离婚双方协商划分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判决债务的承担;
2.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离婚时只需要该债务人本人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分财产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的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如下: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